裝修審查的必要與重要性
《生活案例》 蔡董家旁邊搬來了新鄰居黃先生,搬進來之前想要先做裝潢,於是便請了設計師來做評估與設計。黃先生來向蔡董打招呼,說之後會有一到兩個月的時間做施工,過程中會儘量注意不要擾鄰。沒有多久,便看到黃先生家門口貼上了一張「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」,上面還寫著「審查機構」、「建築師公會」等字樣。心想,現在做裝潢這麼慎重?也要請人來做審查才能開工嗎?以前自家做天花板工程,都沒有貼這張紙呢!後來便去向新鄰居請教,他說:「正確的裝潢程序,都是需要經過室裝審查,確保施工品質,這樣我們住的也會更有保障喔!」蔡董心想「真的是如此嗎?」 相信大家對「裝修審查」這四個字感到相到陌生與疑惑,常常會以為「這是我家,所以裝潢是屬於家務事,頂多是和管委會,或左鄰右舍打聲招呼就好」。但事實上並非如此!首先讓我們從法律的角度來檢視 這件事情。 根據建築法 77-2 條規定: 第一項: 一、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 應申請審查許可 ,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經內政部認 有必要時,亦同 。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。 二、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。 三、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、消防設備、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。 四、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。 第二項:前項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。 第三項: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內政部登記許可,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。 第四項:前三項室內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、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、申請登記許可程序、業務範圍及責任,由內政部定之。 由此可知,無論是供公眾使用,或者是非供公眾使用,但內政部認定有必要的建築物,只要涉及到室內裝修行為,都需要申請室內裝修審查。其目的在於保障新作的裝修,能夠具備與保障: 1. 安全性 :符合建築技術規則、保護防火相關的設備與構造 2. 隱私性 :不破壞保護種隱私權之設施 這也正是黃先生所說的:「確保施工品質,住得也會更有保障」的意思!可以說,此條法規是 避免裝潢爭議的重要法規! 但難免,業界為了搶業績,刻意規避法規不作申請。對此,政府有開出相應的罰鍰措施,根據建築法第 95-1 條規定: ...